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24年10月8日早7点开始收购潮粮,门前散收玉米14%水分折标价格为2060元/吨。具体指标如下:以14%水分为标准,水分>14%、≤22%按1:1.2扣量,水分>22%、≤35%按1:1.3扣量,水分>35%拒收。
注意事项:
1、售粮人须提供村委会等相关单位出具的自产证明(盖公章原件)或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收购。
2、售粮人须提供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企业留存),身份证必须农村户口,可不限于吉林省,同时要求单个售粮人每个自然年度送货量100吨以内。
3、售粮人须提供本人实名制一类银行卡(不仅限于吉林银行)。
4、售粮人提供的自产证明、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必须一致,否则不予收购,出现身份证信息未及时调整或村、屯变更名称或归属地变化等情况导致售粮人身份证信息与自产证明不一致,必须由其所属村、屯提供相应的信息变更证明。
5、售粮人需准确核对自己的信息,以免影响收款,货款24小时到账。如信息错误,无法付款,由售粮人携带粮食收购凭证(第三联客户留存联)、本人身份证及本人银行卡到公司计划财务室办理取款。
6、售粮人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有虚假承担一切后果。
7、售粮车辆要求: 必须保证入厂车辆车况良好,车箱板高于700mm、侧开、侧翻箱板的送粮车辆一律不准入厂。依次排队卸车,禁止插队抢号,违反者罚款50元,并重新排队。拒收车辆或拒售车辆出厂后,需间隔24小时可再次登记入厂。
8、德美亚小粒玉米及其它小粒品种暂时拒收,不收转基因玉米,售粮人及车辆必须遵守公司入厂相关要求,请及时与收购现场沟通。
9、公司开户时间为每天7:00——16:30。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